国内销售部:0538-7777397
传 真:0538-7777398
国际贸易部:0538-7777610
传 真:0538-7777611
邮 箱:sales@depuchem.com
网 址:www.depuchem.com
地 址:中国·山东·新泰开发区光明路19号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碳酸二甲酯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德普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碳酸二甲酯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119128.89 万元在新泰化工产业
园(原山东新泰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年产 20 万吨碳酸二甲酯及系列产品生产项
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160000m2(约 240 亩),主要新建一条 20 万吨碳酸二甲酯生
产线,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中控室、中心化验室、综合维修车间、化学品
库、循环水系统、冷冻站、事故水池、消防水罐、危废暂存间、RTO 等辅助及
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碳酸二甲酯 20 万吨,丙二醇 17 万吨,一缩二丙
二醇 1798 吨。
项目劳动定员 168 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30 天,7920 小时。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山东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号为:2207-370900-04-01-729308。
经对照,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环办综合
函[2021]495 号)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查找,该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
目录(2024 年本)>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73 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 年 12 月 2 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位于山东新泰化工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
界内,不在该园区的负面清单内,符合《新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新泰市楼德镇总体规划》(2017-2035 年)、《新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
体发展规划》(2018~2025 年)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
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压滤机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储
罐废气、灌装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工艺废气中,催化剂配制罐废气、催化剂回收液罐废气、粗酯罐废气通
入粗酯放空冷凝罐冷凝后,不凝气与降膜蒸发器真空系统废气、薄膜蒸发器
真空系统废气、碳酸丙烯酯分离液罐废气、碳酸丙烯酯缓冲罐废气一并进入
RTO 处理,通过高 25m、内径 1.5m 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一塔混料罐废气、
一塔不凝气、三塔不凝气、七塔不凝气、七塔产品冷却器不凝气通入 DMC
尾凝器再次冷凝后,不凝气与、2702 塔废气、碳化放空罐废气、五塔不凝气、
八塔不凝气、五塔产品冷却器不凝气、六塔不凝气一并进入 RTO 处理,通过
高 25m、内径 1.5m 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
压滤机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储罐和装卸废气、灌装间废气、污水
处理站废气直接进入 RTO 处理,通过高 25m、内径 1.5m 的排气筒 DA001 排
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
标准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甲醇、环氧丙烷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甲醇排
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
2018)表1中II时段标准(参照VOCs);SO
2
、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
准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3161-2018)表1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含压滤机房)无组织废气、危废暂存间未
被收集的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灌装间无组织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
恶臭气体。拟建项目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
负压收集废气;工艺废气、冷凝不凝气等废气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
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
观察孔、人孔等项目运行期间均保持密闭;卸车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方式卸
车;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密闭;危废暂存间及压滤机房负压收集有机废气;
储罐区呼吸废气经管道引入 RTO 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经过上述各项措施,项目厂界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二
级标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3161—2018)表 2 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
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
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方式;初期雨水排入厂
区初期雨水池,分批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新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最后排入柴汶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柴汶河。拟建项目无
工艺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经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
环冷却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污水混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修改单和新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指标后,经园区污
水管网排入新泰信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排入柴汶河。
同时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灌装车间、装卸区、事故水池、初期雨
水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污泥脱水间、除盐水站以及污水管线等均采
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压缩机、风机
等,其噪声源强约为 75~90dB(A),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合
理布局,同时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
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包括除盐水站废石英砂和废反渗透膜、废 RTO 陶瓷、制氮设
备废分子筛、制氮设备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PC 装置釜残、
2702 塔釜残、八塔釜残、废催化剂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
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废碳酸钠盐、废滤布等。
除盐水站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废 RTO 陶瓷、制氮设备废分子筛、制氮
设备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一般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PC 装置釜残、2702 塔釜残、八塔釜残、废催化剂包装桶、废机油、废液
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合理处置;废碳酸钠盐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进
行鉴别;废滤布根据废碳酸钠盐鉴别结果合理处置。废碳酸钠盐鉴别前,废碳
酸钠盐和废滤布在厂内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该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 20 万吨碳酸二甲酯装置区、罐区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
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
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
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
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
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 5 公里范围内的各
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
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
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
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jNGxKC12rZLHWkyDqIsDQ
提取码: j66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16653821877)联系建设单位水经理后
可到新泰化工产业园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区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以电话、书面、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
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水经理
联系电话:16653821877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538-5395607
邮 箱:hp9954@163.com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
|
>> 返 回 << |
下一条: 2025年土壤检测报告 | 上一条: 2024年第二次地下水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