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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碳酸二甲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碳酸二甲酯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碳酸二甲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295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6万吨碳酸二甲酯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8亩,主要建设6万吨碳酸二甲酯装置区,并配套新建循环水系统、冷冻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RTO等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碳酸二甲酯60000吨,丙二醇52125吨。项目劳动定员32人,全部为新增职工,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0天,7920小时。项目已在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为:2101-370982-07-02-248099。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碳酸二甲酯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项目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从设备方面说: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 经查找,该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产生环节包括工艺废气、储罐废气、危废间废气和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工艺废气中,催化剂配制罐废气、催化剂回收液罐废气、粗酯罐废气通入粗酯放空冷凝罐冷凝后,不凝气与碳酸丙烯酯分离液罐废气一并进入RTO处理,通过高35m,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一塔混料罐废气、一塔不凝气、七塔不凝气通入DMC尾凝器后不凝气与七塔冷却器不凝气、碳化放空罐废气、五塔不凝气、五塔产品冷却器不凝气、六塔不凝气一并进入RTO处理,通过高35m,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新建储罐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直接进入RTO处理,通过高35m,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废气进入现有RTO处理,通过拟建高35m、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标准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标准;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环氧丙烷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危废暂存间未被收集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 拟建项目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固态物料投料采用负压上料;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废气;工艺废气、冷凝不凝气等废气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人孔等项目运行期间均保持密闭;卸车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方式卸车;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密闭;危废暂存间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经管道引入RTO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经过上述各项措施,项目厂界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表A.1标准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初期雨水排入厂区事故水池,分批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新汶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柴汶河,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线后汇入柴汶河。项目地面和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污水混合,一并经园区管网排入新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柴汶河。 同时拟建项目装置区、储罐区、危废间、事故水池、污水管线等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压缩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为PC装置釜残、七塔釜残、碳化过滤器滤渣、五塔釜残、废催化剂包装袋内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除盐水站废活性炭、除盐水站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废RTO陶瓷等。 碳化过滤器滤渣经现有工程鉴别结果属于一般固废,外售淄博淄川国兴陶瓷原料厂处理;除盐水站废活性炭、除盐水站废反渗透膜作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RTO陶瓷外售相关单位处理。 PC装置釜残、七塔釜残、五塔釜残、废催化剂包装袋内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该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装置区、罐区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9milcoVGryeUH5_ZZD4Qw 提取码:y3s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18653896255)联系建设单位吴经理后可到山东省泰安市新泰经济开发区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865389625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53804667 邮 箱:hp9954@163.com
山东德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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